身障生教育輔助器材審查實施計畫
基隆市115年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依特殊教育法第26條第3項、第38條第1項至第3項及第52條第1項。
(二)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
(三)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借用與管理注意事項。
二、目的:
(一)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學習需求,提供適當教學輔助器材(以下或稱輔具),以增進其學習效果。
(二)整合本市教學輔助器材以達資源共享之目的。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中正國民小學(特教資源中心)。
五、適用對象:設籍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且於特教通報網中具確認生身分,且經本市鑑輔會決議具身心障礙輔具、教學輔具需求並經專業評估規格者。 輔具申請單位請詳閱「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借用與管理注意事項」。
六、審查時間:115年4月、5月、9月、10月。
七、審查地點:基隆市中正國小。
八、時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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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會議 |
期程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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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審查 |
收件截止日 |
115/03/23(一)(於04/01審查)、115/4/27(一)(於05/05審查)、115/9/07(一)(於9/15審查)、115/10/16(五)(於10/23審查)。 申請案件逾收件截止日期,則併入下一次審查時間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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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時程公布日 |
收件截止日後1至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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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審查日 |
時程公佈日後1至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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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次審查前須繳交文件(檢核清單): ★請於上述時程前將下列文件送至中心,同時寄電子檔至klsec1130801 @gmail.com備查。 1、□申請輔具查詢及借用現況回覆單(附件一)。 2、□輔具申請表(附件二) 。 3、 □依障礙類別,需檢附治療師提供輔具評估資料(若輔具需量身訂製,請提供輔具詳細規格)、 聽力圖、視功能評估表。 4、□報價單正本(抬頭請註明:基隆市中正國小)。 5、□檢附最近一次鑑輔會決議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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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聯絡人:基隆市特教資源中心組長莊雅雯及輔具承辦人李旻峻助理人員 (02-2422-3064#45)。
十、經費來源:由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工作計畫經費支應。
十一、獎勵:活動辦理完竣後,承辦相關人員依權責敘獎。
十二、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