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113年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審查實施計畫
基隆市113年度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審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第24、33條。
(二)特教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三)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借用與管理注意事項。
二、目的:
(一)依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學習需求,提供適當教學輔助器材,以增進其學習效果。
(二)整合本市教學輔助器材以達資源共享之目的。
三、主辦單位:基隆市政府。
四、承辦單位:基隆市中正國民小學(特教資源中心)。
五、適用對象:設籍且就讀本市公私立幼兒園、國小、國中教育階段且於特教通報網中具確認生身分,且經本市鑑輔會決議具身心障礙輔具、教學輔具需求並經專業評估規格者。 輔具申請單位請詳閱「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借用與管理注意事項」。
六、審查時間:113年3月、5月、9月、11月。
七、審查地點:基隆市中正國小。
八、時程規劃:
審查會議 |
期程 |
日期 |
採購審查 |
送件截止日 |
113/02/23(五)、113/4/19(五)、113/8/30(五)、113/10/11(五)。 申請案件逾送件截止日期,則併入下一次審查時間辦理。 |
會議時程公布日 |
送件截止日後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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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具審查日 |
時程公佈日後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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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次審查前須繳交文件: ★請於上述時程前將下列文件送至特教資源中心,同時寄電子檔至set202x@gmail.com備查。 1、申請輔具查詢及借用現況回覆單(附件二)。 2、輔具申請表(附件三) 。 3、依障礙類別,需檢附治療師提供輔具評估資料(若輔具需量身訂製,請提供輔具詳細規格)、 聽力圖、視功能評估表。 4、報價單正本。 5、檢附最近一次鑑輔會決議資料。 |
九、聯絡人:基隆市特教資源中心 黃婉婷小姐(02-2422-3064#45)。
十、經費來源:由本市特教資源中心業務費支應。
十一、獎勵:活動辦理完竣後,承辦相關人員依權責敘獎。
十二、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
輔具一覽表查詢請參考:https://newrepat.sfaa.gov.tw/home/pavs/produ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