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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各校(園)有已借用本市身心障礙特教資源中心所屬教育輔助器材之「畢業或轉學」身心障礙學生,請依下列流程辦理:
 (一)原就讀學校先填寫本異動單「欄一」,並完成逐級核章。
 (二)填妥後,連同輔助器材交由轉銜接收學校。
 (三)轉銜接收學校確認完成「欄二」及核章後,將異動單正本至基隆市身心障礙特教資源中心(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4號)。
 (四)雙方學校可留存異動單影本備查。

二、另依《基隆市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借用申請作業規範》規定:
 (一)身心障礙學生若畢業(升學)或轉學至非本市所轄學校或外縣市學校,即不得續借本市教育輔助器材。
 (二)請原就讀學校協助向本市特教資源中心(即原借用單位)辦理輔助器材歸還手續,此情形毋需填寫異動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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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電話:02-2425-5551            信箱:set202x@gmail.com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4號

基隆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  電話:02-2424-3752/02-2425-5650  信箱:set202xx@gmail.com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36巷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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