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以下學校聘用之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於108年7月3日(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止,攜帶以下資料文件正本、物品至特教資源中心(設於中正國小內)辦理簽約手續,如無法於當日辦理簽約手續,請務必先行來電聯繫。
二、需至特教資源中心辦理簽約之學校:
中正國小、中和國小、中興國小、武崙國小、港西國小、隆聖國小、德和國小(含附幼)、中山國小附幼、南榮國小附幼。
三、攜帶資料文件正本、物品:
1.身分證
2.戶口名簿
3.郵局存摺
4.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