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屬於 本學期(106第二學期) 新聘及待簽約的治療師
可採用此版本(由學校簽約)
請印一式兩份,並由學校簽約、用印後,
正本乙份給治療師,副本(正本)學校留存,另影印
兩份,一份交由 特教科(陳可洋老師),一份請送特教資源中心。
基隆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契約書-107學年度版-各校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