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二、相關實施計畫與申請表如附件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逕電洽特教資源中心廖偉岑組長,電話:02-24243752。
1110822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巡迴輔導實施計.doc 1110822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巡迴輔導實施計(1).docx 1110822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巡迴輔導實施計.docx 1110822檢送「基隆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專業支援團隊巡迴輔導實施計.pdf